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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-重划董事会和执行长的界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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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-重划董事会和执行长的界线 赋予董事会权力的时代已经来临。几乎所有公开上市的公司,现在都明白,他们的管理阶层不得不向股东负起责任,为了达成这样的目的,加强外部董事的权力是很合理的做法。不过,到底应该怎么加强外部董事的权力,却还有待讨论。同时,董事和经理人都在揣度,是否应该重新厘清董事会和执行长的关系。
大部分董事和经理人都同意,董事会应该更善尽监督的责任,但同时却不能限制了经理人经营公司的能力。他们也说,董事会应该弄清楚,怎么使自己一方面与执行长保持距离,一方面却不会使双方从关系良好变成彼此敌对。
五位公司领导人,约翰?史梅尔(John G. Smale)、艾伦?派翠考夫(Alan J. Patricof)、丹尼斯?韩德森爵士(Sir Denys Henderson)、伯纳、马可斯(Bernard Marcus),以及戴维?强森(David W. Johnson),将分享他们的看法。
「董事会的责任是让公司成功地永续经营,它不能完全撒手,将这样的责任交给管理阶层。」----约翰?史梅尔(John G. Smale),通用汽车公司
「非执行董事的安排要能成功,就要靠董事长与执行长的关系。如果他们共事起来的感觉不对,他们的关系也不会好。」----丹尼斯?韩德森爵士(Sir Denys Henderson),帝国化学工业公司(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ies)与增内卡(Zeneca)公司
「如果外部董事对公司经营的事业没有很深的了解,他们怎么能很有建设性地审查公司的策略?」----伯纳?马可斯(Bernard Marcus),家庭货仓(Home Depot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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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2-02-04 16:01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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